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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花清瘟胶囊(以岭)的说明书

2025-06-09 22:05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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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花清瘟胶囊(以岭)的说明书,快急哭了,求给个思路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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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09 22:05:28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连花清瘟胶囊

商品名称:连花清瘟胶囊(以岭)

【成分】

本品主要成分为连翘、金银花、炙麻黄、炒苦杏仁、石膏、板蓝根、绵马贯众、鱼腥草、广藿香、大黄、红景天、薄荷脑、甘草等。

【性状】

本品为硬胶囊,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和粉末;气微香,味微苦。

【功能主治】

清瘟解毒,宣肺泄热。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,症见发热或高热、恶寒、肌肉酸痛、鼻塞流涕、咳嗽、头痛、咽干咽痛、舌偏红、苔黄或黄腻等。

【规格】

每粒装0.35克。

【用法用量】

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3次。疗程3~7天,或遵医嘱。

【不良反应】

尚不明确。

【禁忌】
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. 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
3.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

4. 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5. 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6. 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
7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藏】

密封,置阴凉干燥处(不超过20℃)。

【包装】

铝塑包装,每盒装24粒。

【有效期】

36个月。

【执行标准】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标准。

【批准文号】

国药准字Z20040063。

【生产企业】

企业名称: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

邮政编码:050035

联系电话:0311-85998088

传真号码:0311-85998089

官方网站:www.yiling.cn
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用药请遵循医生或药师的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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