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布洛芬颗粒
商品名:999布洛芬颗粒
【成分】
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,其化学名为2-(4-异丁基苯基)丙酸。每袋含布洛芬0.2克。辅料为蔗糖、阿斯帕坦、香精等。
【性状】
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颗粒,味甜,带有水果香味。
【适应症】
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【规格】
每袋装0.2克
【用法用量】
口服。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,一次0.2~0.4克(1~2袋),一日3~4次;12岁以下儿童,按体重一次5~10毫克/千克,一日3次;或遵医嘱。
【不良反应】
少数患者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灼热感或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皮疹等。偶见严重过敏反应。
【禁忌】
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哮喘、鼻息肉综合征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2. 60岁以上老年患者慎用。
3.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4. 长期饮酒或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会增加胃肠道出血风险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1. 本品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
2. 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增强抗凝作用。
3. 本品与降糖药如格列本脲同用时,可增强降糖效果。
【贮藏】
密封,在干燥处保存。
【有效期】
36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
国药准字H20070012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
邮政编码:518110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用药请遵循医生或药师指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