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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部门启动专项行动 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医保

发布时间:2026-09-10 11:31:14编辑:综合健康来源:新浪健康

专项行动明确,我国将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。

在保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,各地可参照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,合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,缴费年限可以按月累计,每满12个月折算为1年缴费年限。政策明确,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,异地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,各地严禁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与领取基本养老金硬性捆绑,破除参保壁垒。同时支持各地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,参保人员可同步缴纳生育保险、依规享受相应待遇。

提示: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,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