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5岁胸痛患者反复就医无效身亡,医院五项诊疗过错担责80%
发布时间:2026-09-05 13:02:29编辑:综合健康来源:新浪健康
次日晚,患者因「胸闷、胸痛3天」急诊于某医院,为进一步治疗于当晚收住被告心内科。

在患者确诊心肌梗死后,亦未在第一时间启动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处置流程。根据现有病历资料分析,其死亡原因为急性下壁心肌梗死、心脏破裂,考虑主要与医方的医疗过错行为有关,也与自身疾病的严重性、特殊性有一定的因果关系。医院对此不持异议。综合分析患者自身疾病、医院过错及原因力大小,法院酌情确定医院承担80%的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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