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十九畏十八反歌诀】在中医药学中,药物之间的配伍关系对临床用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。其中,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是中药配伍禁忌的核心内容,旨在避免因药物相互作用而引发不良反应或降低药效。掌握这些禁忌知识,有助于提高用药安全,减少医疗风险。
一、
“十八反”是指某些药物之间存在相反作用,合用时可能产生毒性或降低疗效;“十九畏”则是指某些药物因性质相克或作用相悖,不宜同时使用。这两组禁忌内容均源于古代医家的经验总结,经过长期实践验证,成为中医临床用药的重要依据。
在实际应用中,医生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,合理搭配药物,严格遵守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的原则,确保用药安全有效。同时,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,部分传统禁忌也受到科学验证,但其在中医理论中的地位依然不可忽视。
二、表格展示
类别 | 药物组合 | 简要说明 |
十八反 | 甘草反大戟、芫花、甘遂 | 甘草与大戟、芫花、甘遂同用,易致中毒或副作用 |
乌头反半夏、瓜蒌、贝母、白蔹、白及 | 乌头类药材与上述药材合用,可能增强毒性 | |
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芫花 | 同上,重复列出以强调 | |
甘草反细辛 | 甘草与细辛同用,可能影响药效或引发不适 | |
甘草反芍药 | 两者同用,可能引起胃部不适 | |
甘草反川乌、草乌 | 与乌头类药材合用,可能增加毒性 | |
半夏反乌头 | 二者相克,不宜同用 | |
瓜蒌反乌头 | 同上 | |
贝母反乌头 | 同上 | |
白蔹反乌头 | 同上 | |
白及反乌头 | 同上 | |
细辛反芍药 | 可能导致胃肠刺激 | |
川乌反半夏 | 与乌头类药材合用,增强毒性 | |
草乌反半夏 | 同上 | |
大戟反甘草 | 与甘草同用,可能引发不良反应 | |
芫花反甘草 | 同上 | |
甘遂反甘草 | 同上 | |
类别 | 药物组合 | 简要说明 |
十九畏 | 硫黄畏朴硝 | 硫黄与朴硝同用,可能增强毒性 |
水银畏砒霜 | 二者合用,易致中毒 | |
狼毒畏密陀僧 | 狼毒与密陀僧同用,可能引发不良反应 | |
巴豆畏牵牛 | 巴豆与牵牛同用,可能刺激肠胃 | |
丁香畏郁金 | 二者同用,可能影响药效 | |
川乌、草乌畏犀角 | 乌头类药材与犀角同用,可能增强毒性 | |
人参畏五灵脂 | 人参与五灵脂同用,可能降低药效 | |
玄参畏五灵脂 | 同上 | |
麦冬畏天花粉 | 二者同用,可能影响吸收 | |
石膏畏牛膝 | 石膏与牛膝同用,可能影响疗效 | |
知母畏牛膝 | 同上 | |
黄连畏木香 | 黄连与木香同用,可能刺激胃部 | |
陈皮畏青黛 | 陈皮与青黛同用,可能影响药性 | |
附子畏犀角 | 附子与犀角同用,可能增强毒性 | |
当归畏蒲黄 | 二者同用,可能影响活血效果 | |
延胡索畏赤石脂 | 延胡索与赤石脂同用,可能影响止痛效果 | |
丹皮畏藜芦 | 丹皮与藜芦同用,可能引发不良反应 | |
芒硝畏三棱 | 芒硝与三棱同用,可能影响泻下效果 | |
甘草畏京大戟 | 甘草与京大戟同用,可能引发中毒 |
三、结语
“十八反”与“十九畏”作为中医用药的基本禁忌原则,不仅体现了古人对药物相互作用的深刻认识,也为现代中医临床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。尽管现代医学对部分禁忌已有新的解释,但在实践中仍应谨慎对待,确保用药安全。学习并掌握这些知识,是每一位中医从业者必备的基本功之一。